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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建设培训中心,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宁波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提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水平,通过示范引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促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推动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和宁波市安委会《2020年宁波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以排查风险隐患、推进问题整改、强化事故预防、开展监督执法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为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凝聚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宁波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模范生构筑坚实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沈浩总工程师为组长,成员为局质量安全处、宣传教育处、城市建设处、建筑市场处、工程消防处、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建设培训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四、重点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督机构)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2.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3.开展安全文明“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组织全市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智慧工地推广现场观摩会(含建筑起重机械从业人员VR虚拟体验式操作培训)。

4.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班,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弘扬安全文化,传授安全技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开展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会议,市局召集相关地区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各地召集相关单位、企业组织进行。

6.深化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铁七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7.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提升会,其中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管理现场提升会分别由镇海、鄞州举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提升会由市住建局和江北区住建局联合举办,进一步突出重点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8.组织开展今年全市事故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会,以学习会的形式,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筑牢安全底线。

9.部署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水平。

10.举办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11.组织全市轨道交通盾构涌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宣传载体、微视频平台、直播互动平台等,普及安全常识,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知识。

13.开设“安全生产网络云课堂”,邀请行业知名专家、优秀项目管理人员、先进技术工人,通过网络课堂方式,交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心得体会。

14.部署开展百万产业工人安全生产技能提升民生实事工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相关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15.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录播“与安全同行”节目一期:“智慧监管--建筑施工的智能大脑”。

16.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泛宣传发动,推动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源头防范;同步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督促相关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图片、横幅等形式,营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浓厚氛围。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企业和项目部标准化管理、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等为主要教育培训内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准;项目监理要以安全监理职责为主要内容,强化落实社会监理职责。

4.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民工学校平台、网络课堂、三级安全教育等形式,对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避险措施、相关班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违章作业及相应事故的案例分析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其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会议,召集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和在建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交流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1—2个企业或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较为突出或共性存在的实际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所属在建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本企业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跟进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的风险隐患,重点规范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和动火作业审批,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

7.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三)市、区(县)建筑业协会、监理协会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力量以宣传、采访、报道为主要形式,深入重点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

(一)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行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排查整治情况,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题行

紧盯安全生产巡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中问题隐患严重的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宣传表扬,对整改问题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虚报整改的曝光批评。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

各地各部门要利用“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政府网站等举报平台,发动社会监管力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把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一线作业人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全行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问题,防止脱离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安质总站要及时总结经验,于6月份每周三上午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7 月1日下班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表(统计表另行下发),邮箱:zhianchu@163.com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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