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用砂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11〕161号)和《宁波市区建筑工程海砂及其制品禁用监管工作方案》(甬建安质监〔2011〕30号)文件,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全面禁止使用海砂及其制品的文件精神。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积极响应,落实措施,配合市住建委及市质量监督总站推动海砂禁用工作有序开展。
1、201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总监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布置工作任务,选出各项目的协管员,使项目部员工在思想上得到重视,并落实在行动上。
2、积极参加质量监督站组织的学习培训。
3、为做好砂协管日报表,公司为每个监理项目部配备了无线网卡,按市质量监督站的要求进行每日用砂情况上报。
4、在做好建筑用砂进场报验审查和材料复验见证的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一次、商混公司每月一次的砂平行检测,经抽检结果不合格的(氯离子和贝壳含量异常),各项目部及时向质监站上报。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浙江方正监理人以实际行动推动禁海砂工作顺利开展,为提高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打下结实的基础。
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